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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記者譚淑珍╱台北報導】

公平會昨(23)日以附加「不得利用本許可從事其他聯合行為」等4項負擔,同意展延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暨27家會員事業辦理信用卡業務聯合行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公平會指出,「聯合信用卡處中心」要求展延業務主要是延續先前申請實施的項目,包括可繼續「共同採用單一規格之聯合信用卡及服務標章」、「集中帳務處理、清算信用卡業務」及「共同委託處理中心代辦掛失停用卡號彙整、發送及信用查核授權、提供特約商店制式簽帳作業用品及受理特約商店請款及帳單帳務處理」等,並不涉及價格、產出、市場或客戶等予以約定,且相關市場結構,與前次申請差異不大,也沒增加限制競爭的疑慮。

公平會說,反而因「聯合行為」可以達成標準化的效益,降低交易成本與風險,因此,依公平法相關規定同意展延。

不過,公平會指出,為了消弭限制競爭的疑慮,同時,也為能確保整體經濟利益與公共利益,以附加「不得利用本許可從事其他聯合行為」、「不得限制申請人之一自行開辦或退出該系統或參與其他信用卡發卡組織」、「不得限制其他事業加入本聯合行為」,以及「不得利用本許可而取得之市場地位,為不當之強制性規定,或有礙他事業之公平競爭,或其他濫用市場地位之行為」等4項負擔。黑糖薑母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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